雖然現在的富爸爸羅伯似乎已經墮落,但早期對我幼小心靈的影響仍在。時間拉回到2003年初次讀到富爸爸一書,當時對於書中的現金流概念有著及極大興趣,還找了Cash Flow遊戲來玩,但書中一直讓我搞不懂的一個地方就是為何租金可以抵過房貸,甚至於可以產生正的現金收入?這個疑惑ㄧ直留存到當我來到美國後才獲得比較清楚的解答
09/29/2015 今天在運動的時候,突然想到30年房貸與15年房貸每個月繳款有差很多嗎?回辦公室後,上網概算了一下:
貸款計畫 | 利率 | 每月繳款 |
30年固定 | 4.375% | $1341 |
15年固定 | 3.375% | $1580 |
概算後,30年要多繳約$170000的利息,但15年的只要多繳約$70000利息,整整差了10萬美元啊!而且每個月只要多繳100多塊,何樂而不為?
5/1/2015 買了自己房子之後,有很多好處:
以下為收支出參考
房租收入(分租) | $650.00 | 可報稅 |
房貸本金支出 | $301.87 | – |
房貸利息支出 | $817.03 | 利息可抵稅 |
房貸稅金支出 | $221.49 | 保險可抵稅 稅金可抵稅 |
房屋網路支出 | 可抵約1/3 | |
房屋電費支出 | 可抵約1/3 | |
房屋水費支出 | 可抵約1/3 | |
房屋瓦斯支出 | 可抵約1/3 |
回到標題,所謂我的富爸爸計畫第一步就是別再租房子,買個房子出租給別人幫自己繳房貸,並且最好讓房租收入可以大過房貸支出(或至少打平)…因為現在我們還住在裡面,要等到真的完全出租後,這個第一步才算完成
05/17/2015 剛好遇到隔壁鄰居,他把房子已$1400租出去,看來過2-3年我們再出租個$1400 – $1500也不成問題
Mr.M 發佈於 5月19日2015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