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/19/2016 去年六月時綠卡面試就通過了,但我們一直到九月都還沒收到,上網問了律師才知道被移民局寄丟了(幹!),因為有打算回台灣一趟,所以要盡快跟移民律師商討如何處理,以下為心得分享
面試過後,原本開開心的等綠卡送來,一等就是三個月多,一問律師才知道被移民局寄丟,以下為幾個重要的處理心得:
也就是我們的情形,所以律師告訴我們可以先申請Adit Stamp,簡單來說就是去移民局辦公室,請他們在你的台灣護照蓋個章證明你的綠卡已過,只是在申請中,這樣就可以出國,重點如下:
只要資料帶妥,最後移民局辦事人員看看之後就會在你的護照上蓋一個章(adit stamp I-551),這個章的效力同等於綠卡,我們的事9個月效期,可以讓你在9個月內自由進出美國。
#聽說死侍要來應徵閃靈主唱了
Mr.M 發佈於 1月19日2016年